道德乃修身之本,宇宙即清静之乡,凡来本观挂单住宿居士,须当遵守以下制度:
一、信仰当先,戒律为上,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。遵守观内-切规约,不得违犯,更不能影响家庭和谐、信仰自由。
二、本观系清静道场,违背道教的物品不得带入观中,不准在观内搞任何交易和传销。道场内,严禁散布有违道教规戒的言行。
三、凡来观者律平等,没有高下之分,服从庙内工作安排,-切随众,有事请假。不准在观内大声喧哗、高谈阔论、不说诽谤正道之言,违者不共住。
四、要遵守“六和敬”不单独供养某个出家人,不干涉道场的任何事物,严禁谈论是非,挑拨离间、打骂斗殴、传导迷信、跳神斩鬼、迷惑人心,违者不共住。
五、凡留观挂单居士,须态度谦恭、行为端正、服装整洁。开静即起床,随班做早、晚功课,晚间止静要按时关灯,不要吵嚷和防碍他人养静。
六、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室内禁止吸烟及食肉、荤酒。除斋堂外,一律严禁使用电褥子、电水壶等电器设备、防患于未然。要爱护室内物品,搞好室内卫生、物放有序,违者不共住。
七、在观内捡拾的物品,要如数交给客堂人员,不许随地吐痰、大小便、乱扔杂物和果皮,保持室内、外卫生清洁。
八、本县人员不留单。外地者,需根据情况,
般三天,特殊情况除外。留庙居士,不准随便进人道士寮房,发现串寮不守规矩者,不共住。
九、凡来庙挂单者,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经知客师允许并留下有关证件后方可。挂单期满或需提前离去时,要通知知客师,经查验察房所使用物品无损坏、缺失后,方可取回个人证件,离去,
十、观内的法器、供器、不得随意乱动,乱敲及用以歌戏等。
十一、凡来本观者, 敬请恪守道观各项规戒制度,师父安排的工作要尽职尽责完成,并协助保护庙内文物古迹。
十二、常住居士,身、口、意三业(身三:杀生、偷盗、邪淫;口四:两舌、恶口、安言、绮语;意三:悭贪、嗔恚、愚痴。)有违本道观规戒制度,经两次批评教育不改者,由知客、有关执事提议,经道观管委会审议后,可子除单。